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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:430074
地址:湖北省·武汉市 珞瑜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电气大楼A座
全校各院(系、所)、全体本、专科生、研究生:
根据学校统一安排,现将2008年春季学期学生注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08年春季学期的学生注册时间为
二、自
三、为方便同济校区未及时注册的学生申请注册,注册中心于
四、学生必须持本人学生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注册手续。
五、公派出国、联合培养等在其他学校学习的拥有我校学籍的学生,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注册时间内登录HUB系统(http://hub.hust.edu.cn)申请注册。
六、因学习、科研工作或身体原因等不能按时返校从而不能由本人亲自注册的,应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所属单位请假。请假2周以内由院(系、所)等所属管理部门批准,请假审批结果由批准部门在“HUB系统”上登记。请假达2周以上者,院(系、所)应按隶属关系报学校教务处、研究生院或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审批,并将审批结果报送注册中心。已经请假并获批准的学生,可以在学校规定的注册时间内登录HUB系统申请注册。
七、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,可以申请办理暂缓注册手续。
需申请办理暂缓注册手续者,应从注册中心领取“暂缓注册审批表”(或访问http://registrar.hust.edu.cn下载),按规定办理前置审核手续之后,再向注册中心申请办理暂缓注册手续。
八、超过学校规定期限1周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,当学期所选课程(含由选课系统自动为学生选定的相关课程)无效,教务部门和任课教师的课程学生名单上不得有该学生的名字,学生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评和考试,学校不承认学生该课程的学习记录。超过学校规定期限2周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,其行为视为自行放弃学籍,学校对其作退学处理。
华中科技大学
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一日